注意事项
桂林旅游须知及注意事项:
1、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改变和景点减少,本社只负责协助解决和退还景点门票款,产生的其它费用客人自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2、桂林定点购物店:刀店 西瓜霜店 茗坊茶艺 ;(行程中所以购物店商品遵循自愿购买的原则)。
3、自费项目参考:银子岩100元/人、遇龙河竹筏(2人筏)150元/人、图腾古道80元/人、世外桃源100元/人、聚龙潭、奇石宫景区88元/人、四湖环城水系(白天)110元/人,印象刘三姐(晚上)220元/人
【特别说明】自费项目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团里超过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客人不参加自费,则全团取消该自费项目。如成行请参加者签字同意,其他不参加自费的客人可在景区的游客休息区休息或自由活动。
4、自费项目根据自愿参加原则,敬请参加者签字配合。
5、如果您对导游和司机的服务感到满意,在您自愿的前提下,请给予导游10元/天的小费,作为对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奖励。
6、桂林作为国家级自然旅游城市,遇旺季因当地车辆紧缺时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稍微的套车现象,请游客每次下车之后务必带齐自己的物品,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7、此团到桂林后与本公司的“桂林、阳朔、资源丹霞温泉、天门山五天双卧”联合发团。
8、出团接待标准(一人成团):
(1)1-3位成人,用5座车,退餐费;
(2)4-8位成人,用11座车,(4-6位开一人一菜,7-8位开八菜一汤);
(3)9-17位成人,用19座车,正常八菜一汤;
(4)18位成人以上,用25座车以上,正常八菜一汤。
9、如客人计划离团自行活动,请在报名时说明:如到阳朔后跟车到景点自行买票或“野马”活动,请当场补交180元/人的“离团费”。否则,旅行社有权终止以后的一切行程安排。
10、为防范风险,减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给游客带来的损失,建议每位游客都要购买旅游意外险。
11、我社已依法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引发的事故,每位国内游客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人民币。
12、游客从事骑马、漂流、游泳、攀岩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此线路地接社为:桂林市桂冠国际旅行社
14、团队行程结束时请客人务必如实签写团队质量跟踪表,如不签或意见单签了满意,而回到深圳再投诉的,请恕我社概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