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经理18626463775
苗江南025-83617985
小丁13951698485
小苗18626463775
小丁025-8361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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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025-8361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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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男025-83213292
苗经理025-83619637
刘经理025-83213292
小刘13951698485
本线路由 南京金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布并提供相关服务更新时间:2020-11-03 11:33:00具体行程及价格以咨询为准!
价格名称 | 原价 | 全程价 | 说明 |
---|---|---|---|
成人价 | ¥299 | ¥198 | 成人:198 元/人(此行程只针对20-70周岁) |
【费用包含】 | |
交通 | 全程空调旅游巴士(临时取消请补车位损失200元/人) |
门票 | 只含景区首道大门票 |
用餐 | 行程中团队标准用餐,含1早2正餐 |
住宿 | 1晚庐江特色民宿 |
导游 | 全程工作人员陪同+地接优秀导游服务 |
【费用不含】 除景区首道大门票外其他小交通费用 |
【购物及自费说明】
1、购物:全程不进店,产品说明会不算店。
2、行程计划书中增加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说明“此行程未包括您可能要求的购物内容和可能为满足个性要求的自费项目,您若有购物或参加自费的要求,须与我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见补充协议)
3、除双方约定购物场所外,我社不安排任何其它购物项目,您在非补充协议场所购买的商品,(可能包括
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 、休息地点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若双方在出团前未就购物和自费项目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您若在团队行程中临时决定参与购物或自费项目(包括自愿取消),您须与本团领队或导游履行签字认可”。
【特殊退补】
1、本行程为综合优惠价,若因天气等非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或游船无法游览,概不退还任何费用。
2、以不减少景点为准,行程可做合理调整。
3、若因政府交通管制或堵车造成的延误,我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行程内的观光车、电瓶车、游船、索道、香火券、小景点、娱乐项目等费用均由旅游者自理。
5、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经过协商对本次旅游的个性化服务达成一致,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
1.如收客人数不足45人时,本公司会提前1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签其他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
2.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途玩国旅承接;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19: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
3.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孩子和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否则私自携带儿童产生超载行为,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
4.旅行社安排行程接待,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减少游玩时间)的前提下,我社有权对行程中景点浏览顺序进行调整;行程中酒店名称仅供参考,在不降低酒店标准的情况下可更换其他酒店;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本人真实姓名与游客本人真实证件号码,入住酒店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5.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及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6.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堵车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如发生客人在景区内因景区交通选择不同造成客人分流,则导游跟随人多的一部分,但需在统一集合点等候另外一批客人。
7.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拨打报名组团社或导游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拦车、霸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当场解除合同,做自动离团处理;如对他人造成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
8.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自身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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