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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线路由 南京金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布并提供相关服务更新时间:2023-10-27 11:15:00具体行程及价格以咨询为准!
价格名称 | 原价 | 全程价 | 说明 |
---|---|---|---|
二楼标准阳台房 | ¥2100 | ¥1399 | 二楼小圆窗三人间、仅9位 |
三楼标准阳台房 | ¥2199 | ¥2199 | 三楼双人标准间 |
四楼标准阳台房 | ¥2599 | ¥2499 | 四楼豪华双人标准间、12位 |
二楼标准阳台房 | ¥2100 | ¥1499 | 二楼小圆窗双人标间、仅10位 |
四楼单间(仅住一人)、10位 | ¥2499 | ¥2399 | |
五楼双人标准间、16位 | ¥2499 | ¥2399 | |
四楼单间(仅住一人)、10位 | ¥2499 | ¥2399 |
==游船特色==
★长江上唯一德国造的游轮,品质保证
★五星游轮,超高性价比
★行程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服务到位
1、全船五层共280个床位,均为一等舱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卫星电视
2、包含全部船上用餐,早上中式自助餐,正餐为中式桌餐
3、畅游一省一市,山水诗画,适合中老年的旅游线路
行程亮点:
★游览整个三峡内陆段,真真正正全景游三峡
★宜昌上船,恩施回程,免去武汉到宜昌4小时车程
★舒适的性价比最高的五星豪华游轮---皇家公主仙娜号
★世界最大的水利发电工程,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三峡大坝景区
费用包含:
交通:各地往返动车二等座(实名制出票,火车票为全国性质开票系统,无法保证在同一个车厢敬请原谅),当地空调旅游大巴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游船:宜昌—万州港仙娜号船票,三晚游轮住宿(备注:游船段可安排拼房)
用餐:游船3早4正;
导服:全程导游(因车次不一样,火车上可能没有全陪),当地持证导游服务,游轮上为统一船陪导游;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必选景点门票:【报名时请与楼层费一起缴费】
景点 |
70周岁以上 |
60—69周岁 |
60周岁以下 |
费用包含 |
三峡大瀑布 |
100元 |
180元 |
18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 |
三峡大坝+宜昌住宿 |
180元 |
180元 |
18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宜昌住宿费 |
神农架 |
290元 |
370元 |
39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停靠费 |
神女溪 |
240元 |
240元 |
24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停靠费 |
白帝城 |
160元 |
200元 |
200元 |
门票、导服、综费、停靠费 |
长寿古镇+重庆市区 |
180元 |
180元 |
180元 |
车费、导服、综费、停靠费 |
武隆天坑三桥+仙女山 |
290元 |
370元 |
39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住宿费 |
云龙河地缝+2晚住宿+女儿城 |
290元 |
340元 |
39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住宿费 |
清江大峡谷船票+蝴蝶岩+1晚住宿 |
290元 |
290元 |
380元 |
门票、车费、导服、综费、住宿费 |
必选景点合计 |
2020元 |
2350元 |
25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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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享受门票政策优惠,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各年龄段要求足年足月足日,不以虚岁计算,必消景点门票不用不退。 1.2米以上及18周岁以下的学生自费景点费用享受和60-69周岁老人同价,请带好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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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本行程以休闲纯玩为主,三峡段无购物点,恩施段2店1超市;
保险:不含旅游意外险,请游客出行前,务必自行购买或者请报名旅行社代买旅游意外险;
其他景区小交通:
【必交】白帝城换乘车30元/人,恩施大峡谷(云龙河地缝)换乘车30元/人;
【自选】三峡大瀑布电瓶车20元/人,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
三峡大坝租用耳麦20元/人,武隆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天生三桥电瓶车15元/人。
1. 包船为大型团队活动,行程部分景点门票为船方和景区单独协商政策,不享受老年人政策优惠,报名即为同意此操作方式,旅行社不接受关于门票的投诉和退费;
长江三峡包船游特别提醒:请您详细阅读!
以下内容作为合同附件内容,签订合同即为同意以下所有条款!
备注:凡有享受优惠政策的游客请务必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使用假证或借证,后果自负。
1、交通:报名时需带好身份证原件,大型活动人数多,(火车票以实名出票为准)。
2、沿途景点费用:沿途各地景点游览,按年龄不同交纳所需全部费用。交款后旅行社即安排操作!操作后再退团,只退一半费用!!出发当天临时决定不去按自动放弃处理,景点费用不退。(景点门票实名制出票,请带好身份证)。
3、用餐:沿途请不要在码头和路边购买熟食,如果发生问题请自理;游客如因食用船上餐厅提供的食物导致腹泻等发生,应与船方餐厅确认索赔,并提供所购物品备查,无证据者不受理。
4、保险: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愿购买“旅游者意外伤害保险”,如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伤害,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负责代为保险公司联络索赔;游客应保留好意外发生后医疗救治的病历和发票等证据,提供给我社由专人协助办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5、退团:由于包船游属特殊大型旅游项目,报名时须付清全部团款。出票后退团需承担火车票损失,出团前15天前,除火车票损外,不收其他损失费;10天前15天内退团收损失费收取500元/人;出发前十天内退团,须承担70%的损失费。缴付定金后,不得退团且定金不退,但可以换人(产生火车票损失自己承担)。
6、门票政策:游客需持有效身份证当场出示,按各地门票政策享受优惠。未出示身份证者损失自负,并补足门票差价!当天退团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用(此线路已经包含景区优惠政策价格,所以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的游客不存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1.2米以下的小孩只含当地旅游车位,正餐的半餐,过港费)。
7、成团条件:如遇长江航道管制、禁行、单向行驶,大坝蓄水泄洪、灾害气候、大雾、塌方、大风、过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时间变化以及景点未能游玩,本社只负责协调安排或退款,不承担其他任何损失。如遇见不可抗力情况,游船出发时间提前或延迟游客不得追究。
8、参团条件: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高龄人士应有家人陪同。请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和急救药品。发生疾病应去医院救治,诊疗费游客自付;
9、出团必带:为确保游船准时开航,请游客准时到达发车地点上车;出发时领好胸牌,胸牌作为登船和进入景区的依据。胸牌上有应急联系电话,便于联系。由于行程部分时间在长江中航行,根据气温备好所需衣物,防止受凉导致腹泻。请自带毛巾、牙具、肥皂、卫生纸、细绳、水杯等生活必需品,准备好旅游鞋,雨伞等。敬请关注游船消防通道、安全设施,甲板观光注意安全;服从海事部门及船方安全管理;游船启动一小时后供应热水,保护三峡水体,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敬请自备。
10、安全:旅行途中请游客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听从游轮工作人员和旅行社工作者的劝告;文明旅游,遵守船上安全规定,严禁争抢座位、骚扰其他游客。不听安排擅自离船不归者,属于自动离团后果自负。
11、购物娱乐: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12、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本人报名参加贵社组织的旅游包船活动。为顺利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现就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作出以下确认或承诺:
①、本次旅游活动的线路为《长江三峡9日游》,旅行社在与本人订立旅游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旅游活动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旅游目的地的地理及气候特征、旅游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旅游意外保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充分的告知。本人已悉知上述说明和告知的内容。
②、鉴于本人对上述告知事项的认知,本人确认,本人的身体健康状态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确认本人身体状况能够顺利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③、旅行社已向本人说明本人的身体状态在此次旅行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本人充分知悉和理解。本人承诺,本人自行承担旅游行程中因自身健康原因(各类疾病)导致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④、本确认书是本人所作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
2、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可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4、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动车停开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7、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1个小时后按10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8、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由于景区所在地区的特殊性,食宿条件请游客提早有心理准备,多配合导游工作,以最好的心情游览美景,因当地政府要求宾馆饭店绿色环保,均不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请游客自带。
5、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6、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7、由于第一天和最后一天路程较远,出发时间早,抵达时间晚,请游客自备矿泉水及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8、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9、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0、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11、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2、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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