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025-83617985
苗江南025-8361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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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线路由 南京金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布并提供相关服务更新时间:2020-11-03 11:34:00具体行程及价格以咨询为准!
价格名称 | 原价 | 全程价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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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卧上铺 | ¥1980 | ¥1960 | |
硬卧中铺 | ¥2180 | ¥2160 | |
硬卧下铺 | ¥2380 | ¥2360 | |
软卧上铺 | ¥2880 | ¥2860 | |
软卧下铺 | ¥3080 | ¥3060 |
特别赠送:价值298元港珠澳大桥纪念币一套(珍藏版)!
♥ 行程亮点 ♥ |
◆主要游览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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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段0购物,无忧游香港; |
香港 会展中心紫荆广场、黄大仙庙、太平山、船游维港、星光大道、浅水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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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安排安排澳门1晚住宿,体验澳门特有的多元文化和浪漫风情; |
澳门 金莲花广场、妈祖庙、大三巴牌坊、威尼斯人、巴黎人铁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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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体验; |
港珠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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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已含门票; |
广州 越秀公园、五羊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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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全含,全程0自费; |
深圳 莲花山、邓小平塑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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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陪导游陪同 |
珠海 拱北海关、情侣路、渔女像、圆明新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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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一次游览,不留遗憾; |
中山 孙中山故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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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 |
硬卧:上铺1980元 中铺2180元 下铺2380元 软卧:上铺2880元 下铺30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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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已经办理过港澳证的游客请检查自己的香港段和澳门段签注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已经过期,需要本人持相关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港澳证加签注事宜(最迟出团前一周把游客港澳证的扫描件发给我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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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日期 |
计划团期:3月12日/3月26日/4月08日/4月20日 (火车产品日期会有前后1-2天变动的可能,提前7天通知,请游客了解!) |
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
1、交通:往返空调火车硬卧(各地站点以报名出团为准,不能直接乘车的行程中标注的起止站点含当地到乘车站的硬座火车票或汽车),当地游览空调旅游车(确保每人一正座),当地汽车大巴按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的原则年龄大往前的顺序排序,请报名游客悉知这一项,文明出游;
2、住宿:酒店双人间(独卫、热水、空调、彩电),单人无法拼房请补全程单房差400元;
3、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旅行社统一采购打包价,老年证件不再享受其他优惠,景区交通不含,如在当地游客有行程之外的游览项目要参加,请和当地旅行社另行签订协议后参加。
4、用餐:见行程中标注,部分餐不含,当地气候宜人,食材丰富,游客可以品尝当地特色小吃,请注意选择正规餐厅,注意饮食安全,旅行社团队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人数多于10人或不足十人适量增减菜品);
5、陪同:满20人安排一名旅行社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提供服务,不再另外收费(不满20人安排当地导游);当地游览期间,每个车安排一名当地导游提供服务;(为方便客人就近乘车,各地前往目的地的火车车次会有不同,往返火车上不一定有导游陪同,原则上导游跟人数较多的车次);导游报酬由旅行社统一支付;(香港澳门进出关及城市之间的无地接导游);
6、保险:我社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受益人为旅行社),建议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险,如游客选择不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旅途中发生意外情况需自己承担损失;
7、购物:香港段无购物,澳门段2个店,客人自行在关口免税店、市面商场等地方购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自费:澳门威尼斯人自费160元/人(报名时请一起交至旅行社);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票64周岁及以下58元/人,65周岁及以上29元/人(由全陪导游现收)。
9、收客年龄:安全起见,本社所有产品不接待孕妇参团,请游客悉知,老人报名:65岁以上客人需有直系亲属陪同并在出发前签订免责协议及健康确认书(模板如下,双击图标打开),80岁及以上游客由于保险无法承保暂不接待。
三、市场价格【统一价,未含各地前往乘车站交通费】
硬卧:上铺1980元 中铺2180元 下铺2380元 软卧:上铺2880元 下铺3080元
四、【特别说明】请您于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后,我社视为认可以下说明。
1、有关起止站点说明:本产品起止站点为旅行社计划申请团体票的停靠站点,铁路部门团体票批复车次或者日期有调整的可能,如实际出团时实际站点有调整,旅行社承担原起止站点的交通费安排客人出行,不承担其他损失。
2、产品铺位差价说明:火车(专列和正班火车)产品成本核算以下铺核算,因团队出票为上中下铺搭配,上中下铺之间的铺位差价是旅行社为促进上中铺销售,给予的优惠价格并不是火车票票面的实际差价,游客报名时请悉知这一说明后再选择铺位,不接受报名后或者返程后要求退还铺位差价的行为。请按照以下铺位原则咨询报名:硬卧 一人报名,可以选择上铺或中铺;二人报名,二中铺或一上一下;三人报名,上中下铺;软卧 一人报名上铺,二人上下铺;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团,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成行,如火车票还有的情况下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新换的游客另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火车票退票损失费和手续费;由于旺季旅游资源非常紧张,用房用车是提前打款预定,退团就会产生损失,主要是旅游大巴车位分摊费用及预定酒店费用。
出发前10天及10天内要求退团:火车票损失+订票手续费每段35元+600元/人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出发前7天及7天内要求退团:火车票损失+订票手续费每段35元+800元/人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出发前2天及2天内要求退团:火车票损失+订票手续费每段35元+1000元/人旅行社务
预定损失费;
火车票:旅行社预订的火车团体票的退票规定有别于一般散客火车票,一般在票面时间48小时以内是不允许退票的,实际以铁路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发团时间的说明:①本线路的最低成团人数是25人,如果没有达到此人数,我社会提前七天通知客人,发团时间延期,客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延期出行,也可以取消参团(全额退款),旅行社不承担其它任何损失;②由于铁路部门团体票批复原因造成的发团日期更改,旅行社也会提前7天通知报名游客,敬请理解;
6、游览顺序:为避免拥挤,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旅行社折扣门票费用退游客;
7、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①本产品的质量监督电话0551-62773137 13955173301,有质量接待问题导游人员无法处理时,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便于我社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您的权益。②当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质量跟踪表,作为我社实施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游客务必如实填写;③我社安排质量监督人员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抽样调查服务质量,接到回访电话时,请游客如实反映接待质量。
“孝赢天下”旅游产品相关事项提示(告知)书
尊敬的游客:
非常欢迎您参加 (以下简称本社)组织的 旅游。本告知书为编号为 的旅游合同附件。本社非常荣幸能有机会为您提供旅游服务,为了保障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和您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旅游行程中相关事宜进行以下告知:
一、本次旅游行程的起止地点为 。请您在出发前仔细聆听本社及本社委派的导游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次旅游的旅游行程表。
二、本次旅游的集合地点、集合时间旅行社会有工作人员提前2-3天电话通知您。请准时在约定地点集合,否则,本社将按照您临时退团处理相关事宜。
三、请您妥善保管好本社及地接社交给您的相关证件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客票、出入境证件等),并仔细查看、阅读、核对该证件及资料上的内容,对交通客票的起止地点与时间、相关证件的注意事项应特别加以注意。
四、您应当保证提供给本社的个人身份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因你提供的证件存在瑕疵,致使您不能登机、出入境或其它影响旅游行程等不利后果的,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社仅负有协助游客办理相关证件的义务,因公安、边防等机关或者您本人的原因致使您的相关证件的办理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本社仅负有协助您向相关机关主张权利的义务。
六、在旅游行程中,您应当服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注意保护自身
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由于您个人过错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本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在您自行终止本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本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您在旅游行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一定要切实加以注意。在酒店卫生间、餐厅内一定要注意地面,谨防跌倒;上下车辆或楼梯、登山时要格外留心;乘坐缆车、快艇等特殊交通工具或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一定要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并注意安全隐患;不要将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放置在酒店客房;注意浏览并仔细阅读各景点景区设立的安全提示标牌;在公共区域或道路上行走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在境外不得参加各类黄、赌、毒活动等等。以上事项,请您认真聆听并执行导游员的提示与说明。
九、您本次旅游的目的地的地形地貌特征为(平原□、草原□、河谷□、山地□、洞穴□、海滨□、冰川□),参加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旅游项目时请注意项目经营者的现场提示或告知。
请切记以下注意事项:
1、 海滨浴场、海滩公园活动期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禁止游客下海游泳;
2、 滑沙滑草骑马等娱乐项目有一定的刺激性,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选择适宜适时的娱乐项目,不要因为贪玩忽略了安全;
3.潜水、探险、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滑雪、卡丁车、摩托艇、游艇、水上飞伞、潜水、穿越高山、峡谷、暴走以及蹦极、攀岩等项目属于高风险娱乐项目,请慎重选择。
十、未经您与本社协商一致,本社将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也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本社及地接社工作人员向您介绍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的,您可以自由选择。遇有地接社强迫参加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请您即时告知我社。
十一、您在旅游行程中本社安排的购物点购物的,一定要对商品进行仔细鉴别,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确定所购物品真伪的情况下,请慎重购买。购物时,应要求销售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十二、您若自行放弃行程中本社统一安排的服务项目,相关款项不予退还。您下榻的酒店位置和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您不应以酒店位置偏远或自己主观上对酒店等级的判断主张本社违约。本社在旅游行程中赠送的景点因故不能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不予退还。
十三、对于旅游合同约定由本社安排的机场(车站)接送,本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在内的各类交通工具。您本人自行到机场(车站)集合的,往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用自理。
十四、即便本社存在违约行为,您也应依法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您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拒绝住宿或者采取其它手段为要挟,强迫本社接受您提出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扩大的损失,您无权要求本社赔偿。
十五、就您自身携带的行李物品而言,您与本社之间没有建立保管合同的法律关系。我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应当注意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并遵守旅游行业的相关安全规定,否则,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事件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十六、旅游行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您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若经依法认定,事故的责任方为第三人的,您完全同意,将直接向事故的责任方请求赔偿,本社应当予以积极的协助。
十七、您未经本社同意擅自脱离旅游团队,视为您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本社不退还您的旅游费用。如给本社造成损失,您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在旅游过程中,如出现不能统一安排就餐的情况,本社将按照本次餐饮服务的标准退还未安排就餐的餐费。
十九、您在旅游行程中应服从本社及地接社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应当遵守旅游团队纪律,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二十、本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已经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发生后,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二十一、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本社已郑重推荐您就您将要进行的整个旅游行程投保各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具体年龄及旅游天数所对应的保额保费请参照所购买的意外险具体条款。
二十二、若您系受其他旅游者委托代其与本社签署旅游合同,本社视同您已经取得委托人的充分授权,您在旅游合同、旅游相关事先告知书、健康状况确认书等文件上签字确认后,应将相关内容充分向旅游者本人说明和警示。若旅游者对您的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本社将要求您承担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十三、《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二十四、《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二十五、您已就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的相关情况征得近亲属的同意,若因您身体健康状况导致人身损害或其它后果的,您自行承担责任,发生的相关费用亦由您或您近亲属悉数承担。若您系受其他旅游者委托代为签署本确认书的,您应保证已经获得该旅游者的充分授权,并在签署本确认书之前充分向旅游者了解、询问了其身体健康状况。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将由您承担。
二十六、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当地接待条件有限;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特别申明:孕期的女士不得报名参加本团,因游客个人隐瞒身体状况或不知道个人已经怀孕导致参团期间发声的意外,旅行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怀孕游客自行担责。
④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
⑤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本社在与您订立旅游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旅游活动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旅游目的地的地理及气候特征、旅游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旅游活动不适宜参加的人群、旅游意外保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充分的告知。鉴于您对上述告知事项的认知,您确认,您的身体健康状态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能够顺利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请仔细阅读以上注意事项,签合同即视为您对本社关于旅游合同的解释和说明已经完全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签认人(签字或盖章): 签认时间:
【港澳广深珠7日】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参加乙方招徕、组织的 香港澳门广深珠+桂林阳朔漓江专列九日 活动,双方已就旅游行程计划进行了明确约定。为丰富旅游线路产品的内容,满足旅游者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要求,针对旅游者在约定旅游项目之外的个性化服务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本补充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参加旅游行程中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系指在旅游行程单约定之外,需要在合同约定旅游款之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以下简称“自费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确认,甲方签署本协议并未受乙方之强迫或胁迫或诱骗,甲方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本协议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系甲乙双方之合意。
二、鉴于甲方有购物及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需求,但对旅游目的地的异地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难以有充分了解这一实际情况,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旅游行程中甲方参加的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如下:
1、购物活动
序号 |
购物活动 |
时长 |
购物日期 |
1 |
澳门手信 |
30分钟 |
旅游行程第 4 日 |
2 |
澳门手表店 |
50分钟 |
旅游行程第 4日 |
三、甲方参加购物活动,应自行对购物场所所售物品的质量状况进行鉴别,并向经销商索取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鉴定商品真伪及质量等级的情况下,不宜购买相应商品。甲方参加自费项目,相应费用自行支付或委托随团导游员代为支付给该旅游项目经营者。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协商一致,参加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活动的,不得影响其他同团旅游者的行程安排,且视为甲方自行与地接社或地接导游达成相关协议,与乙方无关。
四、本补充协议中所列自费项目并非本次旅游活动标准旅游行程的必然组成部分,由甲方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自主选择。若遇有地接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的情形,应及时告知乙方。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执行法律规定外,甲方有证据证明其所购物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于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持购物发票要求乙方协助退货。若甲方超出上述期限向乙方提出退货要求或所购商品已有人为损坏或该商品质量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
六、本补充协议书系编号为 旅游合同之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南京金秋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鱼市街57号同仁电讯308室(丹凤街鱼市街站台下,26、47、48、30路抵达)技术支持:全程旅游网
电话:025-83213292微信:1862646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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