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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线路由 南京金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发布并提供相关服务更新时间:2023-10-17 13:08:00具体行程及价格以咨询为准!
价格名称 | 原价 | 全程价 | 说明 |
---|---|---|---|
成人特价 | ¥320 | ¥298 | |
儿童价 | ¥240 | ¥200 |
2.车型根据人数决定,人多为大车,人少则小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3.请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过时不到者,作弃团处理,费用不退。团队游览中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剩余团费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4.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自身安全。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购物属个人行为,如遇问题与我社无关,请慎重选择。
6.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7.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如客人临时取消,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违约金+车位损失费。在出团当天取消,团费不退。
8.各条线路的详细价格,请参照前台当日的价格表!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意外险,费用为10元/人;
9.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签章后作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超出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每人的标准赔付给游客。
11.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否则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游客参必须是在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报名,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顺延或提前终止时,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旅游费用多退少补;
14.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15.按国家规定,可以不占座位的儿童的标准为0.1米以下怀抱婴儿,0.1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16.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17.行程中自费和可另付费景点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游览结束后,统一乘车继续游览。
18.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请拨打值班电话。
19.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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